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汇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内容的培训,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用性短期培训。
(三)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四)承担厦门市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及我国西部地区的智力扶贫任务。
(五)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培训。
(六)开展各行业的岗位培训和各类从业资格培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任职能力。
(七)承担原厦门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和厦门市军官转业培训中心的职能。
(八)拓展对台合作交流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汇总)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学员处、公共培训部、经贸培训部、法制培训部、财会培训部九个部门,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4年,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汇总)部门主要任务是:在落实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学院主要将在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要求上提实效,在充分发挥作为厦门市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上再发力,实现培训质、量双提升。一是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利用其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强化学院在提升学员履职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方面的优势。二是进一步了解校委会成员单位的培训需求,为校委会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培训定制服务。三是以校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围绕我市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时热点话题,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探索举办公益大讲堂等专题讲座。四是持续推进中西部协作等乡村振兴培训项目,实现智力帮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承担厦门市经济与法律、法规类的公益培训任务,承担针对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司法干部、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国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公益性培训任务。
2.按照厉行节约、逐年完善学院办学硬件的精神,2024年拟进一步对学院教学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根据实际需求添置部分教学与办公设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2260.52万元,支出总计2260.5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98.65万元,下降4.18% 。主要是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提升办学条件项目支出减少186.03万元,公益性培训项目支出减少54.2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9.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7.09万元,经营性支出增加24.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2236.8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04.21万元,增长4.8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6.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126.1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43.9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2204.9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38.39万元,下降5.91%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10.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26.50万元,公用支出283.88万元。
2.项目支出209.1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85.47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6.83万元,支出总计2066.8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2.60万元,增长2.10%。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9.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6.45万元,公益性培训项目经费支出减少52.98万元,提升办学条件项目经费支出减少0.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1.8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1.3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50899|其他进修及培训本年支出145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3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压缩培训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益性培训经费比2023年度支出减少52.98万元。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本年支出36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9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待遇标准提高,相应的支出增加23.99万元。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本年支出10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6万元,增长61.22%,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0.56万元。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年支出7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在职和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本年支出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六)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本年支出1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加,对应的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3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2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1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64%;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7.14万元,增长355.6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购置了一部新能源汽车17.9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较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主要是2024年度无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3.46%;较上年增加17.01万元,增长362.6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89%;较上年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主要是:2024年度新购置了一部新能源汽车,支出17.98万元,2023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6.50%;较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20.68%。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2024年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07.69%。主要是2024年度比2023年度增加了一次公务接待,接待费用增加0.14万元。累计接待2批次、15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99.63分。《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本部门组织对提升办学条件及专项业务费等一级项目开展2024年度项目自评,评价结果分数属于“大于等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60分以下”的项目分别是2个、0个、0个、0个、0个。《市级部门(单位)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及3。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