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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不停步,培训赋能助村兴 
——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党总支深入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班 暨培训教学签约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25-05-12 ] [字号: ]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

427日,由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翔安区新圩镇庄村村民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班暨培训教学签约活动成功举办。来自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以及庄村的党员和干部踊跃参与。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东榕,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苏文德,庄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兴童出席了此次活动。


翔安区乡村振兴办主任胡胜福,翔安区委组织部干部蔡金标,新圩镇党委组织委员蔡燕玲,厦门市体育局四级调研员、第24片区驻村工作队队长颜晖生,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柯昌堂,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杨育等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开班式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陈七三主持。

开班式上,黄东榕代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沈兴童代表新圩镇庄村村民委员会签署了培训教学点合作协议,并为培训教学点揭牌。

随后,黄东榕、苏文德、沈兴童分别代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新圩镇庄村村民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此次培训的三方协议。

黄东榕作动员讲话时强调,庄村培训教学点是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庄村村委会三方携手合作,推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厦门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党总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班”是庄村培训教学点举办的首期培训,这同样是切实推进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省委、市委重要部署的一次具体行动。


本次培训以“学习规定、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为主题,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全面阐释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宗丽,作了题为《加强作风建设,永葆政治本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精彩讲座。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趋势,并强调了作风建设“持续抓、细致抓、长期抓”的重要性。

为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培训班组织全体学员前往翔安金柄廉吏馆,进行了沉浸式廉政教育。在村委妇女主任、解说员黄震治的讲解下,学员们通过历史廉吏事迹展览、反腐倡廉警示案例等环节,深入了解了中华传统廉政文化与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内在联系。


本次培训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夯基、案例警示、实践对标等多方面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入眼入耳”到“入脑入心”。

参训学员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民心向背,在未来的工作中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清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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